晨报热线8224110(实习记者 付鹏飞) 昨天,张先生打来热线电话向记者反映,他所在的昭乌达小区内又开始打狗了。而且打狗现场很血腥,手段也非常残忍,让人看了以后心里很堵。
对于在小区内捕杀狗的现象,居民意见很大。有市民呼吁,限制养狗应采取别的措施,而不要用血腥暴力、甚至是野蛮的手段去捕杀。
打狗让居民心理痛苦
记者随后来到昭乌达小区,有居民诉说,昨天还是主人怀中的宠爱之物,是人们的亲密朋友,但是瞬间就被人疯狂打死,即使主人就在身边,也无力救助,那种心情可想而知。
居民表示,有些打狗现场让大人看见心里也很难承受,小孩看见更是吓得直哭。
居民说,听着狗的惨叫,家长真的不知道如何再给孩子们讲述“要有爱心”、“要爱护小动物”。
涉嫌侵害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打狗行为是否侵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另外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被捕杀的狗必须是染疫或至少是可能染疫的狗。而很多狗都是在没有接受体检的情况下被“草菅”的,这就意味着这些被打死的狗中绝大多数都是公民的私有财产。
“一刀切”做法忽视公众承受力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城市尤其是小区内不能养狗。最近几年,居民养狗的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管理起来困难很大。打狗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养犬对市民身体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养狗也需要规范,违规就要接受处罚。
根据目前的状况,有关人士表示,可以采取诸如“限养”,“为宠物办防疫证”,只对患狂犬病的极少数病狗捕杀等更为合情合理的措施,而现在采用的“一刀切”的绝对做法,难免忽视了公众的心理承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