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名来历
清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建城,清政府在此设乌兰哈达理事通判厅。以城东北一座褐红色花岗岩山峰命名。“乌兰哈达”系蒙古语,意为赤色山峰。新中国成立后一直沿用赤峰市(县级市)。1983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昭乌达盟公署撤消,建赤峰市,故将原赤峰市改建置红山区至今。
■ 概况
赤峰市红山区为市辖区、赤峰市政府驻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地理位置:地处北纬42°13′,东经118°53′之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区。历史上是举世闻名的“红山文化”的发祥地。汉代为匈奴左地,唐代属饶乐都督府,近代属中京,元、明代为蒙古属地,清代设乌兰哈达理事通判厅。新中国建立后,历经半个多世纪,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长足发展,红山区素有塞北“文明城市”之称,是全国卫生城。是多元化经济开发区,地上地下资源丰富,国内投资开发日趋增多。是赤峰市及环渤海经济区开发的重点地区。全区东西长25公里,南北宽14公里,总面积169.63平方公里。全区辖1个乡,2个镇,9个街道办事处,18个行政村,98个居民委员会。2002年全区总人口30.5万人。
■ 荣誉录
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
全国体育先进单位
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
全国武术之乡
全国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单位
自治区双拥模范单位
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发展乡镇企业先进县(区)
自治区军警民共建先进地区
自治区乡镇企业发展总量奖
自治区造林灭荒先进区
自治区三星级文明城
自治区文化先进区
自治区科普示范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