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部分地区遭受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城乡部分群众生产生活也面临一些困难。寒冬即将到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群众过冬问题,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区、各单位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为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从2005年开始,内蒙古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连续两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踊跃捐款捐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1月13日,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专门发出了《关于在区直机关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储波、杨晶、陈光林、郑传福、岳福洪、巴特尔、任亚平、邢云、伏来旺、陈朋山、韩志然、莫建成、乌兰、符太增和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等几大班子的领导同志带头捐助,表达对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真情关怀。
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迅速行动起来,在机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中掀起了为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捐款捐物的热潮。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人大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等单位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率先开展了集中捐助活动。自治区其他各部门各单位的捐助活动也将陆续展开。
捐助点上,干部职工们纷纷表示,捐助活动的开展体现了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捐助活动也是我们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更加关注民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文/牛志强 周秀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