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三竞赛规则
一、场地和器材
第一条
1.场地:半个标准的篮球场地(14米×15米)或按半场比例适当缩小(长度减2米,宽度减1米),地面坚实平整。
2.球篮:距地面3.05米的篮圈提供给成年组及男子初中(含初中)以上的青年组,距地面2.80米的篮圈提供给男刊、学组、女子初中及小学组
3.球男女成年组及男女初中(含初中)以上青年组可使用圆周75-78厘米、质量在567-650克的球;男女小学组可使用圆周68-72厘米、质量在450-500克的球。
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条
1.裁判人员:设1—2名裁判员和1名记录员。
2.服装:裁判员与记录员着装一致,但其颜色、款式应区别于运动员。
3.权力:比赛设1名裁判员时,他是比赛中唯一的执法宣判人员。
比赛设两名裁判员(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时,两名裁判员对场上违反规则的行为都有权做出宣判,如发生矛盾,主裁判员是终决人员,并负责在记录表上签字...::详细:: |